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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 独 到 的 见 解 为 企 业 提 供 线 上 电 商 维 权 抗 辩 、 线 下 法 院 侵 权 维 权 的 全 方 位 立 体 服 务 。 咨 询 顾 问 » 王 经 理 资 深 电 商 、 诉 讼 专 家 侵 权 规 避 预 警 分 析 诉 讼 维 权 机 械 领 域 , 专 家 级 专 利 代 理 师 、 资 深 专 利 诉 讼 代 理 人 、 企 业 培 训 讲 师 。 2 0 0 5 年 起 从 事 知 识 产 权 行 业 , 致 力 于 专 利 质 量 控 制 、 知 识 产 权 培 训 、 专 利 检 索 、 专 利 侵 权 分 析 、 专 利 无 效 和 诉 讼 等 , 为 上 千 家 企 业 提 供 过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, 近 年 来 更 是 专 注 于 侵 权 诉 讼 领 域 , 结 合 电 商 线 上 专 利 维 权 和 线 上 司 法 诉 讼 , 为 多 家 国 内 外 知 名 企 业 代 理 过 专 利 侵 权 诉 讼 案 件 ,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实 践 操 作 工 作 经 验 。 咨 询 顾 问 » 于 经 理 知 产 顾 问 、 专 利 代 理 师 机 械 领 域 电 商 维 权 专 利 无 效 机 械 领 域 , 资 深 专 利 代 理 师 , 从 事 知 识 产 权 行 业 二 十 多 年 , 从 事 专 利 法 务 顾 问 工 作 , 精 通 国 内 外 知 识 产 权 事 务 的 各 项 程 序 , 充 分 理 解 各 项 关 于 知 识 产 权 申 请 、 电 商 维 权 、 司 法 诉 讼 的 法 律 规 定 , 可 有 效 的 帮 助 客 户 避 免 申 请 、 侵 权 诉 讼 时 的 误 区 , 近 年 来 专 注 于 知 识 产 权 行 业 发 展 的 研 究 , 知 识 产 权 诉 讼 战 略 研 究 等 工 作 。 咨 询 顾 问 » 刘 经 理 知 产 顾 问 、 专 利 代 理 师 化 工 领 域 专 利 检 索 侵 权 规 避 工 企 自 动 化 领 域 , 资 深 专 利 代 理 师 , 从 事 知 识 产 权 行 业 二 十 多 年 , 从 事 专 利 申 请 工 作 , 擅 长 处 理 自 动 化 领 域 的 专 利 申 请 、 专 利 检 索 、 侵 权 规 避 等 , 并 在 国 外 专 利 申 请 、 专 利 复 审 、 专 利 无 效 、 专 利 许 可 备 案 、 专 利 保 险 以 及 企 业 科 技 项 目 及 资 质 申 报 等 方 面 具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。 咨 询 顾 问 » 杨 经 理 知 产 顾 问 、 专 利 代 理 师 自 动 化 领 域 电 商 维 权 侵 权 诉 讼 机 械 领 域 , 资 深 专 利 代 理 师 、 专 利 培 训 师 , 从 事 知 识 产 权 行 业 二 十 多 年 , 精 通 专 利 申 请 、 挖 掘 、 布 局 、 专 利 检 索 分 析 、 无 效 、 复 审 、 诉 讼 以 及 各 类 专 利 项 目 咨 询 答 疑 , 擅 长 专 利 事 务 服 务 体 系 、 优 先 审 查 、 流 程 管 理 、 实 施 许 可 、 专 利 申 请 、 电 商 维 权 、 专 利 侵 权 诉 讼 等 , 为 近 千 家 企 业 提 供 专 业 专 利 服 务 , 获 得 客 户 高 度 认 可 及 肯 定 。 咨 询 顾 问 » 刘 小 姐 资 深 商 标 、 版 权 代 理 人 商 标 权 法 律 服 务 资 深 商 标 代 理 人 、 商 标 诉 讼 代 理 人 , 国 科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机 构 商 标 部 负 责 人 , 从 事 商 标 代 理 行 业 1 0 余 年 , 多 年 来 一 直 为 众 多 知 名 企 业 提 供 顾 问 服 务 , 多 次 荣 获 公 司 知 识 星 及 优 秀 管 理 层 称 号 , 提 供 商 标 法 律 咨 询 、 商 标 注 册 、 商 标 异 议 、 复 审 、 争 议 和 商 标 电 商 维 权 、 侵 权 诉 讼 案 件 的 代 理 服 务 , 独 立 负 责 完 成 了 多 件 商 标 异 议 、 争 议 、 撤 销 等 各 类 商 标 权 属 纠 纷 案 件 , 其 中 , 撰 写 商 标 异 议 申 请 案 1 0 0 件 以 上 , 商 标 驳 回 复 审 案 件 5 0 件 以 上 , 商 标 异 议 复 审 案 8 0 多 件 。 咨 询 顾 问 » 郑 小 姐 资 深 商 标 、 版 权 代 理 人 境 内 外 专 利 商 标 代 理 及 法 律 服 务 资 深 商 标 代 理 人 , 国 科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机 构 流 程 部 负 责 人 , 主 要 负 责 为 国 内 外 客 户 提 供 商 标 方 面 的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策 略 , 包 括 涉 外 商 标 、 马 德 里 国 际 商 标 及 其 后 续 服 务 。 同 时 , 熟 悉 国 内 、 欧 盟 、 美 国 、 韩 国 、 香 港 等 地 区 的 商 标 制 度 , 可 为 客 户 提 供 商 标 检 索 、 申 请 、 答 辩 、 异 议 等 专 业 服 务 。 咨 询 顾 问 » 成 功 案 件 深 度 挖 掘 侧 重 维 权 为 申 请 人 提 供 专 利 、 商 标 、 版 权 申 请 与 保 护 全 方 位 服 务 ! 了 解 更 多 + 专 利 诉 讼 案 例 沉 着 应 战 , 挑 战 王 者 广 州 戴 为 通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生 产 销 售 自 拍 杆 的 企 业 , 其 自 拍 杆 产 品 均 为 自 主 研 发 , 然 后 在 2 0 1 9 年 突 然 收 到 广 州 知 识 产 权 法 院 下 . . . 详 情 » 商 标 诉 讼 案 例 抽 丝 剥 茧 , 和 解 息 诉 东 莞 市 厚 街 和 大 岭 山 除 了 家 具 企 业 驰 名 海 外 , 还 开 设 有 多 家 手 动 、 电 动 手 工 具 的 店 铺 , 近 日 , 我 司 收 到 十 余 家 店 铺 咨 询 其 售 卖 的 锯 片 商 品 . . . 详 情 » 版 权 诉 讼 案 例 小 文 字 , 大 文 章 近 来 我 司 接 到 多 个 企 业 关 于 字 体 版 权 侵 权 类 的 咨 询 , 称 因 其 开 设 的 天 猫 店 内 所 用 宣 传 字 体 被 诉 侵 权 , 据 我 司 了 解 , 现 在 很 多 企 业 为 了 争 夺 . . . 详 情 » 电 商 投 诉 案 例 线 上 线 下 , 法 网 恢 恢 投 诉 方 为 东 莞 一 家 生 产 电 动 充 气 泵 的 企 业 , 其 经 销 商 大 都 为 电 商 经 营 , 在 天 猫 、 京 东 、 亚 马 逊 等 平 台 销 售 电 动 充 气 泵 产 品 , 因 为 拥 有 自 主 . . . 详 情 » 业 界 新 闻 小 企 业 商 标 维 权 之 路 : 以 “ 奥 莉 花 ” 与 “ 奥 利 奥 ” 之 争 为 例 在 当 今 商 业 社 会 , 商 标 不 仅 是 企 业 品 牌 的 核 心 标 识 , 更 是 其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关 键 所 在 。 然 而 , 对 于 众 多 小 企 业 而 言 , 商 标 维 权 之 路 往 往 布 满 荆 棘 , 尤 其 . . . “ 枫 叶 ” 诉 “ 楓 枼 ” 商 标 侵 权 案 二 审 有 果 适 用 5 倍 惩 罚 性 赔 偿 、 全 额 支 持 商 标 权 人 主 张 的 3 0 0 0 万 元 索 赔 额 … … 备 受 关 注 的 “ 枫 叶 ” 与 “ 楓 葉 ” 品 牌 之 间 的 商 标 争 议 有 了 结 果 。 “ Y Y 直 播 ” 与 “ 丫 丫 直 播 ” “ 吖 吖 直 播 ” 起 纠 纷 , 怎 么 回 事 ? 5 家 运 营 “ 丫 丫 直 播 ” “ 吖 吖 直 播 ” 平 台 的 公 司 被 认 定 侵 犯 了 “ Y Y 直 播 ” 平 台 方 面 的 相 关 商 标 专 用 权 , 被 判 承 担 3 0 0 万 元 的 惩 罚 性 赔 偿 , 但 其 未 履 . . . “ 家 家 宜 ” 与 “ 家 家 清 ” 法 庭 对 峙 , 结 果 . . . . . . 一 个 是 “ 家 家 宜 洁 净 熏 香 洗 衣 粉 ” , 另 一 个 是 “ 家 家 清 洁 净 熏 香 洗 衣 粉 ” 。 二 者 只 有 一 字 之 差 , 而 且 包 装 、 装 潢 的 整 体 视 觉 效 果 十 分 相 似 , 却 分 别 为 广 东 . . . “ 乌 苏 ” 与 “ 鸟 苏 ” 之 辨 作 为 新 疆 乌 苏 啤 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法 务 负 责 人 , 匡 琦 最 近 几 年 很 忙 。 随 着 乌 苏 啤 酒 影 响 力 逐 渐 扩 大 , 市 场 上 不 时 出 现 乌 苏 啤 酒 仿 冒 品 , 名 字 或 多 或 少 与 “ . . . 茶 饮 同 行 “ L I N L E E ” 与 “ L U N L E I ” 起 纠 纷 , 结 局 如 何 ? 近 日 , 广 州 知 识 产 权 法 院 对 涉 及 “ L I N L E E 手 打 柠 檬 茶 ” 品 牌 的 商 标 侵 权 及 不 正 当 竞 争 纠 纷 案 作 出 终 审 判 决 , 认 定 广 州 昌 启 餐 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( 下 . . . “ 青 蟹 三 门 ” 是 否 构 成 对 “ 三 门 青 蟹 ” 的 侵 权 ? 浙 江 台 州 三 门 青 蟹 色 泽 光 亮 , 呈 青 蓝 色 , 壳 薄 螯 大 , 肉 质 细 嫩 , 系 中 国 国 家 地 理 标 志 产 品 。 近 期 , 连 云 港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人 民 法 院 就 审 结 一 起 “ 三 门 青 . . . “ 美 克 美 家 ” 与 “ 美 瑞 美 家 ” 法 庭 对 峙 , 一 字 之 差 判 赔 千 万 元 ! 因 认 为 他 人 在 企 业 名 称 、 微 信 公 众 号 及 经 营 、 宣 传 活 动 中 使 用 “ 美 瑞 美 家 ” 字 样 , 与 “ 美 克 美 家 ” 仅 有 一 字 之 差 , 对 其 构 成 商 标 侵 权 与 不 正 当 竞 争 , 美 克 国 际 家 . . . “ 椰 子 ” 鞋 款 与 “ 椰 子 ” 鞋 类 商 标 纠 纷 的 是 与 非 第 3 8 4 9 3 9 号 文 字 商 标 “ 椰 子 ” 于 1 9 9 1 年 3 月 3 0 日 经 核 准 注 册 , 核 定 使 用 在 第 2 5 类 “ 鞋 ” 上 。 2 0 1 9 年 4 月 2 8 日 , 商 标 独 占 许 可 人 沈 庆 春 授 权 . . . 此 “ 山 花 ” 非 彼 “ 山 花 ” , 商 标 侵 权 , 法 院 判 了 ! 商 标 是 将 商 品 信 息 、 美 誉 度 传 递 给 消 费 者 的 桥 梁 , 经 商 标 局 核 准 注 册 的 商 标 为 注 册 商 标 , 商 标 注 册 人 对 该 注 册 商 标 享 有 商 标 专 用 权 , 受 法 律 保 护 。 未 经 注 册 商 . . . “ 咪 兔 ” 诉 “ 米 兔 ” 侵 权 , 两 “ 兔 ” 相 争 谁 胜 谁 负 ? 在 商 标 侵 权 纠 纷 中 , 反 向 混 淆 是 指 在 相 关 市 场 中 , 具 有 较 高 知 名 度 的 在 后 商 标 使 用 人 在 相 同 或 同 类 商 品 上 使 用 与 具 有 较 低 知 名 度 的 在 先 商 标 权 人 商 标 相 同 或 近 . . . 网 购 格 力 空 调 收 到 “ 木 各 力 ” 牌 网 购 需 小 心 “ 山 寨 版 ” 商 标 近 日 , 有 消 费 者 称 , 自 己 网 购 了 一 台 “ 格 力 ” 空 调 , 收 货 后 发 现 商 品 包 装 上 的 品 牌 竟 是 “ 木 各 力 ” , 并 且 空 调 配 备 的 铜 管 居 然 是 铝 管 表 面 镀 了 一 层 铜 。 . . . “ 挖 呀 挖 呀 挖 ” 爆 火 , 申 请 商 标 莫 “ 上 头 ” ! “ 在 小 小 的 花 园 里 面 , 挖 呀 挖 呀 挖 , 种 小 小 的 种 子 , 开 小 小 的 花 … … ” 今 年 5 月 以 来 , 这 首 儿 童 歌 谣 凭 借 着 “ 上 头 ” “ 洗 脑 ” “ 魔 性 ” 等 特 点 火 爆 “ 出 圈 . . . 老 字 号 商 标 集 合 保 险 让 企 业 吃 下 “ 定 心 丸 ” ! 知 识 产 权 保 险 是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的 一 项 有 效 手 段 , 可 以 为 老 字 号 企 业 在 遭 遇 知 识 产 权 权 属 纠 纷 或 侵 权 行 为 时 减 免 损 失 。 上 海 市 首 单 老 字 号 商 标 集 合 保 险 的 签 约 , 可 . . . 抄 袭 广 告 代 价 百 万 ! “ 五 季 ” 广 告 用 语 著 作 权 纠 纷 案 终 审 落 槌 近 年 来 , 不 少 经 营 者 通 过 在 各 大 平 台 投 放 广 告 以 提 高 知 名 度 , 然 而 , 令 人 意 想 不 到 的 是 , 经 营 者 们 辛 苦 设 计 的 广 告 也 可 能 被 模 仿 、 抄 袭 。 . . . 专 利 法 规 商 标 法 规 版 权 法 规 关 于 施 行 修 改 后 专 利 法 的 相 关 审 查 业 务 处 理 暂 行 办 法 ( 2 0 2 1 ) 《 关 于 施 行 修 改 后 专 利 法 的 相 关 审 查 业 务 处 理 暂 行 办 法 》 与 2 0 2 1 年 5 月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制 定 发 布 , 自 2 0 2 1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。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( 2 0 2 0 版 )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5 5 号 根 据 2 0 2 0 年 1 0 月 1 7 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《 关 于 修 改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〉 的 决 定 》 第 四 次 修 正 , 自 2 0 2 1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。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侵 犯 专 利 权 纠 纷 案 件 应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法 释 ( 2 0 0 9 ) 2 1 号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侵 犯 专 利 权 纠 纷 案 件 应 用 法 律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》 已 于 2 0 0 9 年 1 2 月 2 1 日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审 判 委 员 会 第 1 4 8 0 次 会 议 通 过 , 现 予 公 布 , 自 2 0 1 0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. 专 利 行 政 执 法 办 法 ( 第 1 9 号 )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》 、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》 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, 制 定 《 专 利 行 政 执 法 办 法 》 , 现 予 以 公 布 。 该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。 局 长 二 ○ ○ 一 年 十 二 月 十 七 日 专 利 行 政 执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新 华 社 北 京 1 月 7 日 电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2 0 0 1 年 6 月 1 5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 0 6 号 公 布 , 根 据 2 0 0 2 年 1 2 月 2 8 日 《 国 务 院 关 于 修 改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〉 的 决 定 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( 新 ) ( 1 9 8 4 年 3 月 1 2 日 第 六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1 9 9 2 年 9 月 4 日 第 七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七 次 会 议 《 关 于 修 改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〉 的 决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备 案 办 法 《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备 案 办 法 》 已 经 局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, 现 予 公 布 , 自 2 0 1 1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。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( 2 0 0 9 版 )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 0 6 号 《 国 务 院 关 于 修 改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实 施 细 则 〉 的 决 定 》 已 经 2 0 0 9 年 1 2 月 3 0 日 国 务 院 第 9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( 2 0 0 9 年 版 )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8 号 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专 利 法 〉 的 决 定 》 已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一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专 利 纠 纷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问 题 的 若 干 规 定 ( 2 0 0 1 )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《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专 利 纠 纷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问 题 的 若 干 规 定 》 已 于 2 0 0 1 年 6 月 1 9 日 由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审 判 委 员 会 第 1 1 8 0 次 会 议 通 过 , 现 予 公 布 , 自 2 0 0 1 年 驰 名 商 标 认 定 和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为 规 范 驰 名 商 标 认 定 工 作 , 保 护 驰 名 商 标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,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》 ( 以 下 简 称 商 标 法 ) 、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》 ( 以 下 简 称 实 施 条 例 ) , 制 定 本 规 定 特 殊 标 志 管 理 条 例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对 特 殊 标 志 的 管 理 , 推 动 文 化 、 体 育 、 科 学 研 究 及 其 他 社 公 益 活 动 的 发 展 , 保 护 特 标 志 所 有 人 、 使 用 人 和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, 制 定 本 条 例 。  第 二 条 本 条 例 所 称 特 殊 标 志 , 是 指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举 办 商 标 代 理 组 织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【 时 效 性 】 有 效 【 颁 布 单 位 】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【 颁 布 日 期 】 1 9 9 4 0 6 2 9 【 实 施 日 期 】 1 9 9 4 0 6 2 9 【 内 容 分 类 】 商 标 注 册 管 理 【 文 号 】 【 名 称 】 商 标 代 理 组 织 管 理 暂 行 办 商 标 评 审 规 则 ( 1 9 9 5 年 1 1 月 2 日 原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第 3 7 号 令 公 布 ; 2 0 0 2 年 9 月 1 7 日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3 号 修 订 )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》 ( 以 下 简 称 《 商 标 法 》 )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》 ( 以 下 简 称 商 标 法 ) , 制 定 本 条 例 。 第 二 条 本 条 例 有 关 商 品 商 标 的 规 定 , 适 用 于 服 务 商 标 。 第 三 条 商 标 法 和 本 条 例 所 称 商 标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( 1 9 8 2 年 8 月 2 3 日 第 五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1 9 9 3 年 2 月 2 2 日 第 七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《 关 于 修 改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〉 的 决 定 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( 2 0 1 3 年 8 月 3 0 日 第 三 次 修 正 ) ( 1 9 8 2 年 8 月 2 3 日 第 五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1 9 9 3 年 2 月 2 2 日 第 七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《 关 于 修 改 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〉 的 决 定 》 第 一 次 修 正 根 据 2 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( 2 0 1 4 年 5 月 1 日 版 ) 2 0 0 2 年 8 月 3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 5 8 号 公 布 , 2 0 1 4 年 4 月 2 9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6 5 1 号 修 订 马 德 里 联 盟 缔 约 方 列 表 ( 2 0 1 5 0 6 0 5 ) “ 比 荷 卢 ” 为 比 利 时 、 荷 兰 、 卢 森 堡 三 国 联 盟 的 简 称 , 实 际 是 三 个 “ 马 德 里 联 盟 ” 成 员 国 , 但 申 请 人 指 定 这 三 个 国 家 保 护 时 , 仍 按 一 个 国 家 对 待 , 并 按 一 个 国 家 缴 纳 有 关 规 费 。 驰 名 商 标 认 定 和 保 护 规 定 ( 2 0 1 4 ) 为 规 范 驰 名 商 标 认 定 工 作 , 保 护 驰 名 商 标 持 有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,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》 ( 以 下 简 称 商 标 法 ) 、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》 ( 以 下 简 称 实 施 条 例 ) , 制 定 本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( N e w ) ( 1 9 9 0 年 9 月 7 日 第 七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 0 0 1 年 1 0 月 2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一 条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权 法 》 ( 以 下 简 称 著 作 权 法 ) , 制 定 本 条 例 。 第 二 条 著 作 权 法 所 称 作 品 , 是 指 文 学 、 艺 术 和 科 学 领 域 内 具 有 独 创 性 计 算 机 软 件 保 护 条 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保 护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人 的 权 益 , 调 整 计 算 机 软 件 在 开 发 、 传 播 和 使 用 中 发 生 的 利 益 关 系 , 鼓 励 计 算 机 软 件 的 开 发 与 应 用 , 促 进 软 件 产 业 和 国 民 经 济 信 息 化 的 发 展 ,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( 第 1 7 9 号 ) 现 发 布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条 例 》 , 自 1 9 9 5 年 1 0 月 1 日 起 施 行 。 & n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关 于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的 实 施 办 法 【 分 类 号 】 3 0 7 1 0 1 1 9 9 5 1 0 【 时 效 性 】 有 效 【 颁 布 单 位 】 海 关 总 署 【 颁 布 日 期 】 1 9 9 5 0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植 物 新 品 种 保 护 条 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保 护 植 物 新 品 种 权 , 鼓 励 培 育 和 使 用 植 物 新 品 种 , 促 进 农 业 、 林 业 的 发 展 , 制 定 本 条 例 。 信 息 网 络 传 播 权 保 护 条 例 ( 2 0 0 6 ) 著 作 权 行 政 处 罚 实 施 办 法 ( 2 0 0 3 )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( 立 法 目 的 ) 为 规 范 著 作 权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的 行 政 处 罚 行 为 , 保 护 公 民 、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的 合 法 权 益 ,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》 ( 以 下 称 “ 行 政 处 罚 法 ” ) 、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著 作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办 法 ( 2 0 0 2 ) 2 0 0 2 年 2 月 2 0 日 国 家 版 权 局 令 第 1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《 计 算 机 软 件 保 护 条 例 》 ( 以 下 简 称 《 条 例 》 ) 制 定 本 办 法 。 第 二 条 为 促 进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发 展 , 增 强 我 国 信 息 产 业 互 联 网 著 作 权 行 政 保 护 办 法 知 识 问 答 专 利 申 请 商 标 注 册 海 关 备 案 电 商 投 诉 侵 权 诉 讼 了 解 更 多 + 问 专 利 可 以 买 卖 吗 ? 答 答 : 可 以 的 , 专 利 交 易 是 指 将 专 利 以 有 偿 的 方 式 在 不 同 的 经 济 主 体 间 的 转 移 。 其 中 , 买 方 取 得 专 利 使 用 权 或 所 有 权 , 卖 方 获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专 利 可 以 办 理 续 展 吗 ? 答 问 : 专 利 可 以 办 理 续 展 吗 ? 答 : 我 国 的 专 利 法 规 定 专 利 是 有 一 定 对 专 利 期 限 的 , 一 旦 过 了 专 利 权 期 限 , 发 明 创 造 的 专 利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专 利 的 有 效 期 有 多 长 ? 答 答 : 专 利 法 第 四 十 二 条 规 定 , 专 利 权 的 期 限 自 申 请 之 日 起 计 算 , 发 明 专 利 的 期 限 为 二 十 年 ,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权 的 期 限 为 十 年 ,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商 标 注 册 后 商 标 权 就 不 可 动 摇 吗 ? 答 答 : 不 是 , 注 册 不 当 或 者 存 在 争 议 的 , 可 能 会 被 撤 销 。 详 情 问 答 » 问 有 许 可 备 案 的 商 标 能 否 正 常 转 让 , 转 让 后 是 否 需 要 重 新 办 理 备 案 ? 答 答 : 有 许 可 备 案 的 商 标 可 以 办 理 转 让 , 转 让 后 应 重 新 办 理 许 可 备 案 。 详 情 问 答 » 问 异 议 中 的 商 标 可 以 转 让 吗 ? 答 答 : 可 以 转 让 , 但 商 标 注 册 人 注 册 的 与 被 异 议 商 标 构 成 相 同 或 近 似 的 商 标 应 同 时 一 并 转 让 。 详 情 问 答 » 问 对 办 理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事 宜 的 代 理 人 有 什 么 要 求 ? 答 问 : 对 办 理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事 宜 的 代 理 人 有 什 么 要 求 ? 答 : 权 利 人 可 以 委 托 法 人 组 织 、 自 然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代 为 办 理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专 利 评 价 报 告 要 什 么 样 的 结 论 才 可 以 备 案 ? 答 答 : 申 请 人 在 提 交 备 案 申 请 时 , 对 于 专 利 申 请 日 在 2 0 0 9 年 1 0 月 1 日 以 后 的 外 观 和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需 要 提 交 专 利 权 评 价 报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备 案 的 有 效 期 ? 答 答 : 知 识 产 权 海 关 保 护 备 案 自 海 关 总 署 核 准 备 案 之 日 起 生 效 , 有 效 期 为 1 0 年 。 知 识 产 权 的 有 效 期 在 海 关 总 署 核 准 备 案 后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我 是 被 投 诉 方 , 可 以 提 起 几 次 申 诉 呢 ? 答 答 : 每 个 投 诉 都 有 两 次 申 诉 机 会 , 如 果 第 一 次 申 诉 不 成 功 , 会 再 次 显 示 待 申 诉 。 若 系 统 显 示 待 申 诉 之 时 , 我 们 有 了 新 的 申 诉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有 淘 宝 卖 家 侵 犯 了 我 的 外 观 专 利 , 该 如 何 维 权 呢 ? 答 答 : 可 以 通 过 淘 宝 的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发 起 维 权 与 投 诉 。 登 陆 淘 宝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, 在 淘 宝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平 台 中 上 传 外 观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店 铺 出 现 一 个 售 假 违 规 , 投 诉 方 说 我 们 知 识 产 权 名 违 规 , 这 种 情 况 怎 么 处 理 ? 答 答 : 其 一 , 如 果 是 通 用 词 , 就 算 被 注 册 了 , 也 没 有 专 用 权 , 可 以 作 为 描 述 性 词 汇 用 在 其 他 公 司 的 广 告 语 中 , 这 不 冲 突 ; 其 二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如 何 更 有 效 的 避 免 投 诉 和 侵 权 ? 答 答 : 避 免 投 诉 和 侵 权 最 有 效 的 当 然 是 从 源 头 杜 绝 侵 权 的 可 能 , 研 发 自 己 的 产 品 , 使 用 自 己 的 商 标 ; 若 暂 时 没 有 条 件 , 则 需 投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问 专 利 侵 权 的 诉 讼 时 效 有 多 久 ? 答 答 : 根 据 《 专 利 法 》 ( 2 0 2 0 年 1 0 月 1 7 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《 关 于 修 改 详 情 问 答 » 问 店 铺 出 现 一 个 售 假 违 规 , 投 诉 方 说 我 们 知 识 产 权 名 违 规 , 这 种 情 况 怎 么 处 理 ? 答 答 : 其 一 , 如 果 是 通 用 词 , 就 算 被 注 册 了 , 也 没 有 专 用 权 , 可 以 作 为 描 述 性 词 汇 用 在 其 他 公 司 的 广 告 语 中 , 这 不 冲 突 ; 其 二 . . . 详 情 问 答 » 访 客 留 言 查 看 更 多 > > 2 0 2 5 0 3 1 9 1 4 : 2 6 : 5 6 专 利 遭 到 侵 权 , 委 托 罗 生 精 准 侵 权 比 对 , 快 速 申 请 诉 前 保 全 , 最 终 赢 得 诉 讼 2 0 2 5 0 3 1 9 1 4 : 2 6 : 2 6 专 利 遭 到 侵 权 , 委 托 罗 生 精 准 侵 权 比 对 , 快 速 申 请 诉 前 保 全 , 最 终 赢 得 诉 讼 2 0 2 5 0 3 1 4 1 6 : 1 6 : 3 7 要 申 请 专 利 , 经 朋 友 介 绍 找 到 国 科 罗 生 , 价 格 合 理 , 服 务 好 , 满 意 ! 2 0 2 5 0 3 1 4 1 4 : 0 6 : 2 9 专 利 申 请 , 我 司 一 直 都 是 找 贵 司 罗 生 办 理 的 , 价 格 比 其 他 家 便 宜 , 又 靠 谱 2 0 2 5 0 3 1 3 1 0 : 5 9 : 0 2 商 标 好 久 没 用 , 被 他 人 撤 销 该 商 标 , 找 到 国 科 , 进 行 撤 销 的 答 辩 并 成 功 保 住 合 作 企 业 业 务 范 围 逐 渐 扩 大 到 东 莞 、 佛 山 、 惠 州 、 中 山 、 珠 海 、 广 州 等 地 区 , 和 四 大 行 及 各 个 股 份 银 行 达 成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 深 圳 : 0 7 5 5 8 3 7 8 9 4 5 5 东 莞 : 0 7 6 9 8 8 0 6 3 8 8 0 惠 州 : 0 7 5 2 2 6 9 9 1 3 1 广 州 : 0 2 0 8 6 0 0 5 4 4 6 沈 阳 : 0 2 4 5 3 7 7 1 6 8 8 抚 顺 : 0 2 4 5 2 6 3 1 1 1 1 工 作 时 间 : 周 一 至 周 五 ( 9 : 0 0 1 8 : 0 0 ) Q Q : 9 7 1 9 0 1 9 0 微 信 : S Z 9 6 9 6 5 邮 箱 : i n f o @ 9 6 9 6 5 . c o m 投 诉 电 话 : 1 3 5 9 0 1 1 8 7 6 6 地 址 : 中 国 · 1 国 科 知 产 维 权 网 首 页 专 利 申 请 商 标 注 册 电 商 投 诉 侵 权 诉 讼 联 系 我 们 网 站 地 图 A l l R i g h t s R e s e r v e d 1 9 9 8 2 0 2 1 1 国 科 知 产 维 权 网 1 国 科 知 产 维 权 网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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